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信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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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标准》等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开展纪律教育。协助所在党组织落实校党委、纪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所在党组织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本级党组织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

二、加强纪律监督。了解检查监督所在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章党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决定的情况;参加或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三、维护党员民主权利。主动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受理党员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的申诉。

四、发挥严肃执纪作用。自觉加强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按要求参加校纪委组织的纪检工作业务培训;对党支部违规和党员违纪问题协助调查;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帮助教育工作;对发现的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积极完成校党委、纪委和本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