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用好巡察整改督办单提示函 以刚性约束夯实主体责任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09浏览次数:24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以前生活用水都是定时供应,自从巡察组把这个问题反馈给学校并督促解决之后,我们生活方便了不少。”近日,面对吉林省长春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师生们反馈。

  十三届长春市委对市属高校开展巡察工作期间,巡察组接到该校经常停水影响师生生活的反映,经核实后巡察组工作人员将此问题写入巡察报告。长春市委巡察办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并下发整改督办单,督促校方、供水、城建等部门及时解决问题,最终解决了长期困扰师生的用水难问题。

  长春市委巡察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着力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破解基层整改不到位问题,统筹推进共性问题综合治理,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巡察整改职责。

  为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长春市委巡察办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实行“一单二函三书”工作模式,综合用好整改督办单、整改提示函、情况征询函、整改研判书、整改建议书、问责建议书,加强与被巡察单位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协作配合,夯实各方责任。今年1月至11月,长春市委巡察办发出整改督办单、提示函、建议书等共45份,提出具体建议52条,有效推动纠治共性问题4类,解决个性问题86个,因整改推进不力约谈13人。

  为切实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效,长春市委巡察办对全市被巡察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就如何制定整改方案、起草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何准确评估整改成效、处理反馈问题进行集中辅导,并对如何把握整改环节的时间节点和报审程序要求等进行解读,推动整改工作规范化进行。

  截至目前,该市已对巡察中发现的549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551项,问责处理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