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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07   浏览次数: 2168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健全权力运行管理机制,增强各二级单位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现就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

各单位要对照本单位职责和业务工作特点,对人、财、物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等决策权重新进行梳理,从办学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理清本单位权力底数,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结合市委巡察整改意见和监察建议书反馈意见,全面排查本单位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作风效能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集体研究完善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及相关流程图,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合理评定风险等级,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二、科学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工作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要制定并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控运行体系实现对廉政风险点的长效管理。

三、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对整个工作过程亲自过问、督促指导,严格把好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范措施审核关。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查找及防范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应明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层层抓好落实。要将梳理的廉政风险点及相应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和二级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公示反馈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订。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仔细填写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见附件),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纸质版送校纪委办,电子版发送至jwb@njxzc.edu.cn,邮件注明“单位名称+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

校纪委办将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检查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研究落实情况、专题会议召开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情况、廉政风险点及相应防控措施公示情况等。监督检查情况将作为二级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联系人:刘建,联系电话:86178211,办公室:行政楼402室。


附件: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xlsx

 

                             中共南京晓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