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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 2018-09-21   浏览次数: 1376

9月19日上午,校纪委在行政楼429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纪委书记顾勤主持,全体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纪委办、监察室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全体人员认真研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自身工作和学校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新修订的《条例》是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细化具体化,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更是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新修订的《条例》特点表现为:一是突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二是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三是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两个坚决维护”;四是突出“四个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五是突出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顾勤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学习。她强调,纪检监察工作要切实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转职能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监督要从对外全校监督和对内自我监督两个层面开展,执纪要注重准确研判并紧盯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责要加大力度并充分利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转方式要把调查研究的方法深化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转作风要讲求实事求是,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切实让纪检监察工作在助推和保障学校事业科学有序顺利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上,顾勤传达了市委教育工委举办的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推进会、“党风廉政建设大讲堂”会议精神;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倪辉对上学期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要点进行介绍;学习了新颁布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审议通过了《南京晓庄学院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办法》《南京晓庄学院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工作办法》等文件。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