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日期:2021-09-27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近日,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5方面36条措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入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我省肩负着“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迫切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表率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一步一个脚印把习近平总书记为江苏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要以政治监督为重点,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在本地本部门凝聚起奋进新征程、贡献新业绩的强大力量。
《实施意见》明确,要把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提出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巡视巡察对“一把手”的监督、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等10条举措,织密监督之网,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一是推动“一把手”严格自律,要求“一把手”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二是推动“一把手”严负其责,建立健全明责、督责、述责、考责工作闭环,将年初制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年中常态化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评议和主体责任考核贯通衔接,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推动“一把手”严管所辖,建立完善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谈话机制,通过任职谈话、监督谈话,咬耳扯袖、防微杜渐;通过专题约谈,对失职失责问题提出意见、督促整改。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等10条措施,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相互监督、解决自身问题。要求“一把手”发挥班长作用,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工作情况汇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审核把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进行针对性教育提醒;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提出推进对下级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规范化、优化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情况分析研判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制度机制建设等12条措施。同时,针对当前监督实践中的难题,积极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比如,针对领导干部由他人代持财产问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力度,对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进行处理。针对领导干部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要求完善政商交往负面清单,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做好常态化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法行为。针对领导干部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要求党委(党组)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纪检监察机关分级分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过程管控,坚决防止违规用人和不正之风。
《实施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精神,健全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鼓励激励,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