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 专题三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2-16浏览次数:41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为帮助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相关具体要求,我们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作风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等干部关注、群众关心的“四风”问题,以及不少党员干部对政策、规定掌握不够精准,容易踩线越界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分12个专题进行系统阐释。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属于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重背离我们党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光荣传统,背离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尚俭戒奢的传统美德,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的纪律要求背道而驰。本专题聚焦纠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主要表现、重点特点、违纪条款等进行系统解读,以期对党员干部学习对照有所帮助。

正面清单

1.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喜庆事宜,以及办理丧事时,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坚持从简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规模和范围。

2.操办喜庆事宜,根据当地要求提前申报,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事后要及时报告。对结婚宴请事项男女双方合并办理、分开办理或按家乡习俗分批宴请情况,需如实报告办理总桌数。

3.办理丧事应根据当地要求在办理前以适当形式向所在单位报告。

4.本人填写报告事项,报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备,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负面清单

1.事前不申报、事后不报告。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或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变相大操大办。

3.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收取其礼金或借机敛财;将相关费用摊派给管理和服务对象。

4.使用公务车辆、公物或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影响正常的群众生活秩序、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等。

 

(来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